和尚硬採六少年「後庭花」判刑 治療五年「再犯危險」高延三年

唐姓和尚硬採六少年「後庭花」判刑執行完畢後治療五年,經評估鑑定「再犯危險」高再延長治療三年。(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居家修行的唐姓比丘(和尚),因猥褻六名國中、國小男學生而判刑九年,民國九十七年判刑八年三月,經縮短刑期執行完畢,經「強制治療評估小組」鑑定有「高度再犯」危險,又接受五年的強制治療,但監獄於今年四月治療評估,他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台中地院二十七日裁定今年八月一日起,強制治療延長三年。

唐姓比丘案發時身材瘦長、戴眼鏡,長相斯文,頭上有戒疤,他被控在九十八年前後,以電動玩具為餌,拐騙社區內國中、國小男學生到家裡性侵,人數高達六人,其中一名國小學生告訴老師而揭發此案,這名學生還說,唐姓比丘利用他玩電玩時性侵害或猥褻,「戳我的肛門,每次都覺得很痛」,法院依性侵害或猥褻未滿十四歲少年等罪名判刑九年。

一0七年間,唐姓比丘執行完畢本刑八年三月刑期,台中地檢署聲請強制治療獲准,他抗告說,自己沉痛反省,讀寫佛經懺悔罪過,主動向監方提出戒菸計畫獲得獎狀鼓勵,另外,他報考台中監獄才藝舍坊學習藝術,從一0五年起,陸續獲得「收容人品格教育海報標語比賽」第四名等多項殊榮,顯示他正面學習成果斐然,還在一0六年取得台中市街頭藝人證照,請求撤銷強制治療。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監獄評估鑑定結果,認為他「有高再犯風險」,這些與他戒菸、才藝、海報得獎等無關,駁回抗告。

事隔五年,台中地檢署發現,他治療似乎無明顯成效,向地院聲請繼續強制治療,地院認為,他對六名少年性交或猥褻罪,今年最新評估鑑定顯示,「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理由是他抗拒、自省不足、對於治療仍無信心,尚未進入正向的治療軌道、心理防衛較明顯、再犯預防訓練不足、衝動情緒高、想法較僵化固著,對於挫折與壓力的調適能力仍不佳等。

台中地院二十七日裁定,唐姓和尚繼續強制治療,期間內,每年鑑定、評估有無繼續治療之必要,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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