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綑綁式性愛」釀死 男同志伴屍六天判二年六月

張男與同性伴侶玩「綑綁式性愛」,卻把死同伴判二年六月。(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張姓男子與同性男友於去年九月間,吸食毒品助興後,張男用繩索綑綁男友,玩「綑綁式性愛」,不料,卻把男友弄窒息死亡,他陪伴屍體六天。一審他辯稱曾對死者進行「心肺復甦術」,一審認為他觸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徒刑兩年,轉讓毒品與吸毒則各判刑三月,上訴二審後,台中高分院駁回,維持二年六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張姓男子與男性友人是「親密友人」(同性伴侶),去年九月十五日兩人於張男住處,先是吸食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當天晚間八時許,兩人又於浴室內進行「綑綁式性愛遊戲」,由張男持麻繩綁縛朋友胸口及腰部,又以膠帶纏繞雙手,以黃色膠帶貼住朋友雙眼與嘴巴,於「綑綁式性愛」中,男朋友因缺氧等因素昏迷死亡。

張男發現朋友死亡之後,並未報警或撥打一一九請求協助,而是讓屍體倒臥二樓浴室,且於死者的陳姓友人、妹妹遍尋不著時,他也是避而不談、支吾其詞或轉移話題,甚至暫時失去聯繫。

警方於案發之後第六天,九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時許,依死者手機定位訪查張男住處,張男先是拒絕員警入內查訪,僵持一個多小時,才自行到警局,對員警表示朋友已經死亡,他陪伴屍體約六天。

張男宣稱,死者表示頭暈不舒服的數分鐘後,就失去意識昏倒,倒地時已經沒有呼吸,但還有些微的脈搏,「我便趕快幫他進行心肺復甦術」,但做了六十秒鐘,「我要再度對被害人的口部吹氣時,發現吹不進去,我當時就嚇到」。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一般而言,皮繩愉虐是施虐者與受虐者間相互約定,以綑綁拘束、鞭打滴蠟等可能造成受虐者身體受有一定程度傷害的舉措,如果發現受虐者神情有異,當有即刻送醫治療等義務,但張男卻先是吸毒,也沒有時刻注意死者狀況,也沒有在死者不適時趕緊將死者送醫。

一審認為,張男觸犯的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徒刑兩年,至於吸毒部分,他提供毒品給朋友(死者)吸食,依「轉讓禁藥罪」判刑三月,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則判刑三月,此案上訴二審,高分院駁回,維持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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