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酒駕男逃四百公尺清水警壓制 拒測、違規、無照噴飛約廿萬

圖說一 酒駕男逃四百公尺清水警壓制,但拒測、違規、無照罰款約廿萬。(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鄭姓男子日前在台中市梧棲區涉嫌酒後騎車又騎上人行道,台中清水警分局員警攔查要對他酒測,他反嗆警「你麼看我有喝酒?」說完竟逃跑,員警追趕四百公尺逮捕,他拒測又因無照駕駛至少罰二十萬元。

台中市清水警分局梧棲分駐所警員鄭亘凱與警專實習生鄭新翰,八月十四日晚間十一時,在梧棲區大仁路臨檢時,發現三十四歲鄭姓男子騎機車違規行駛人行道,警方攔查後,發現鄭男渾身散發濃濃酒氣。

員警要問他身分字號追查,他回「我為什麼要跟你講」,員警說因為酒後騎車,鄭男反嗆「你怎麼看我有喝酒」,他藉故站到一旁看手機,趁機衝向馬路中間逃逸,鄭姓警員與實習生當街追四百公尺後壓制鄭男。

酒駕男逃四百公尺清水警壓制,但拒測、違規、無照罰款約廿萬。(記者孫義方攝)

他全身酒氣疑似酒後駕車,警方告知酒測相關權利後,鄭男堅決拒絕酒測,經警方查證發現鄭男無照駕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舉發拒絕酒測舉發單,罰十八萬元及當場扣繳機車牌照兩年;鄭男無照駕駛部分,依第二時一條第三項,罰一萬兩千元,行駛人行道部分,依同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可處六百到一千八百元等。

清水分局交通組表示,自八月十一日起加強取締酒駕勤務,針對易發生酒駕時段、路段及區域,每周規劃定點封閉式執行取締酒駕專案路檢勤務外,將各分駐、派出所轄區警力以「二十四小時全天候」全面加強巡守攔檢盤查,呼籲酒駕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自八月十一日至二十一日清水分局已取締酒駕十八件。

清水分局長蔡慶星呼籲民眾,酒後切勿駕車,善用代駕或指定駕駛,如有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四項規定,拒絕酒測者,將處十八萬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就算車輛要轉賣過戶,仍會繼續執行吊扣,無法規避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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