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男子按摩師,今年初替一名女客服務,陳男竟趁女客翻身、內衣尚未穿好時,趁隙強摸女客胸部、吸吮乳頭數次,女客嚇得報警提告,雙方以二十萬元達成調解,一審判陳男八月徒刑,緩刑三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在今年初在家兼做按摩師,一名女客在同事介紹下,在今年一月二日上午前往陳男住處,陳起初按照一般流程,替女客按摩,先請女客臥躺,要求女客將內衣解開以利進行推背。
陳男按摩完畢後,請女客轉身正面仰躺,陳男見女客胸部豐滿、尚未將內衣穿好之際,竟起了色心,先向女客佯稱副乳處有一個氣結需要推到胸部。
女客未察、同意陳男按摩副乳處,陳男見女客沒有激烈反抗,先撫摸女客兩側胸部、乳頭,再以嘴巴吸吮女客兩側胸部、乳頭數下方式,對女客猥褻得逞,女客事後不甘受辱報警提告。
全案在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承認涉案,也與女客以二十萬元賠償達成調解,法官認為陳男過去無素行資料,依強制猥褻罪,判刑八月,緩刑三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