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走斑馬線台中客運不讓 司機還開擴音器幹醮四字經

女子走斑馬線台中客運不讓,司機還開擴音器幹醮四字經,中客將司機記大過,減發獎金處分。司機說,突然看到行人跑過來驚嚇到,脫口而出。(記者孫義方翻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網路社群近來流傳一段影片,一名女子行經台中市逢甲商圈福星路行人穿越道時,一輛台中客運的公車未禮讓,還辱罵「X您老師」四字經,過程正巧被對向車輛的行車記錄器清晰拍下,上傳網路後引發討論,轄區中市第六警分局表示,此案已接獲檢舉,告發在案。

台中客運說,這起事件經曝光後,公司立即查出該時段的駕駛,將人召回公司約談了解後,該員記大過,減發安全獎金,另派員搭車查看發車載客情況。司機說,突然看到行人跑過來驚嚇到,脫口而出。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持續要求台中客運等業者加強所屬駕駛員行車安全教育訓練,及正確使用車輛對外廣播系統,以維護乘客及其他用路人權益。

行車紀錄器顯示事發時間是今年八月二十六日晚間六時許,一輛台中客運烏日往西屯下港尾五十四號公車,行經西屯區福星路一斑馬線時,一名穿著短裙的女子走在行人穿越道上,公車沒有禮讓,反而在行經女子身旁後,以擴音麥克風辱罵「X您老師」,全被對向車子行車紀錄器清晰拍下,上傳網路。

第六警分局表示,此案在八月底已接獲檢舉,根據行車記錄器影像,認定台中客運駕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法最高可開罰六千元,全案已製單告發。

第六警分局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可處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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