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逃稱不知誰騎要問 當得知有監視器認了

謝女於停機車時將鄰車撞倒進而又碰到路邊的轎車(紅圈處)。(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謝姓女子九月間於北屯區人行道停車時,意外撞倒隔壁的機車後,造成該輛機車撞上路邊停車的賓士車,造成兩車毀損,但謝女沒留下報案善後反而隨即逃逸,賓士車主發現轎車受損後報警,謝女一度辯稱不知誰騎的,十月一日看到警方調出的監視器畫面後,才承認涉案,警方依法告發。

第五警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吳政哲,在九月二十一日接獲報案,陳姓男子(三十九歲)稱停放在北屯區崇德路二段停車格內賓士車,右後車尾保桿有受損,懷疑遭人毀損,因此報案。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案發時是一名機車騎士將機車騎上人行道後欲停車,未料在停車的過程中,先撞倒鄭姓女子(二十五歲)的機車後,鄭女機車前往傾倒,才會撞上陳男的賓士車。

鄭女在接到警方通知時,直說,不知道機車被人撞倒,在取車時發現車牌凹陷、後照鏡歪斜,當時感覺情況並不嚴重,所以離開了現場,得到警方通知後將向肇事的駕駛求償。

肇事謝女將碰倒的機車扶起(紅圈處)。(記者孫義方攝)

警方循線聯絡上涉嫌肇事的謝姓女機車車主(五十八歲),不過面對警方詢問駕駛為何人時,謝女一度否認知情,還稱需要聯絡家人了解狀況。

警方十月一日再聯絡謝女,也告知現場有清楚拍下案發的過程,謝女自知再難狡辯,承認就是當時的駕駛,全案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可罰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吊扣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第五警分局呼籲,發生車禍最好立刻撥打一一0,通報警方前來處理,切勿擅自離開,因依道交條例規定,即便無人受傷、死亡的交通事故,仍需依規定處理,未依規處置者,可依法告發,呼籲民眾遵守交通法規。

台中市陳姓男子的賓士車停在路邊停車格,因謝姓女子停放機車不慎而被毀損車尾。(記者孫義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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