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後車箱拿假槍忽悠警方 警方不傻再次搜索起真槍

警方進入劉男住處搜索,但沒有找到真槍。(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南投縣六旬劉姓工人涉擁改造霰彈槍,平時在住處旁的空屋射擊磚塊,滿足「發射慾」,台中市刑警大隊偵三隊接獲線,今年初前往劉住處搜索,劉見警到場,主動從轎車後車廂拿出一把玩具槍,警方在住處內翻箱倒櫃,仍找不到槍支,警方重新搜索後車廂,果真起出改造霰彈槍及子彈等贓證物,檢方近日依槍砲罪起訴。

台中市刑警大隊偵三隊在去年底時接獲線報,南投縣劉姓工人(六十三歲)涉嫌持有改造槍支,還在住處旁空屋射擊練習,警方展開蒐證後,今年一月間收網抓人,但劉見警方到場,十分鎮定,還向警方表示,「有誤會」,主動從轎車後車廂拿出一把玩具槍,試圖「糊弄」警方,以矇騙過關。

後車箱拿假槍忽悠,警方不傻再次搜索起真槍。(記者孫義方攝)

辦案人員透露,因劉男主動交付玩具槍後,認為劉態度配合,即未搜索該輛轎車後車廂,但後來在劉住處翻箱倒櫃,仍未發現其他槍彈證據,而該把玩具槍經初步鑑識後,確認非改造槍,研判劉男主動從後車廂拿出玩具槍是在乎忽悠警方,再次檢視劉男轎車後車廂,順利在後車廂的一個紙箱內,發現改造霰彈槍、槍機、子彈等贓證物。

劉男辯稱,槍、彈都是從網路購買後,再自行改造,只是喜歡槍支與射擊的感覺,沒有拿槍支從事不法。全案警方偵後依槍砲罪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檢方認定劉男涉犯槍砲罪偵結起訴。

台中市刑大呼籲,不要持有、買賣或改造非法槍械,將自身及他人置於危險之中;持有制式或非制式槍械處罰刑度相同,製造、販賣及持有非法槍械刑責重大,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此外,模擬槍也納入管理處罰範疇,非經依法申請許可不能擅自持有。

後車箱拿假槍忽悠,警方不傻再次搜索起真槍。(記者孫義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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