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台中市假車禍打人三煞檢聲押 法院裁定羈押主嫌另二人限居

台中市假車禍打人三煞檢聲押,法院裁定羈押施姓男子,另外吳姓、蘇姓男子則限制住居。(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北區天津路十八日下午發生一起行車糾紛,葉姓男子的轎車車尾遭撞,後車施姓男子等三人拿出球棒等器械,在葉妻面前,將葉男打到骨折,施男辯稱與葉男有財物糾紛,但被葉否認,全案十九日晚警方依妨害秩序等罪移送,並請檢方聲押三人。

檢方十九日訊問後,認施男等三人涉犯傷害、妨害秩序(聚眾鬥毆)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再犯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十九日晚六時四十五分向台中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審理後,裁定羈押禁見施姓男子,另外吳姓、蘇姓男子限制住居。

第二警分局立人所在十八日下午四時許獲報,北區天津路、青島路口有人打架,警方獲報到場,帶回涉嫌打人的施姓(二十歲)、吳姓(二十歲)、蘇姓男子(二十一歲)等三人,被打的葉姓男子(三十歲)則受有肢體擦挫傷、骨折等傷勢,幸無生命危險。

經查,案發時葉姓男子載著妻子開車行經北區天津路、青島路等紅燈,綠燈起步時,在葉車後方的轎車即輕微擦撞葉車尾,葉男才下車查看,施等人即拿出球棒、角棍等物品,在葉妻面前朝著葉男猛打,甚至還波及路旁一輛轎車、兩輛機車。

警方調查時,施男等人辯稱,他們是台南人,為了替朋友出頭,協調債務糾紛,才會以此方式犯行,但對於債務金額多少,則不願多談。不過,葉男說,不認識施等人,在外也沒有債務糾紛,雙方說法不一,加上施男等人沒有在台中活動的紀錄,因為小擦撞即大打出手,不合常情,內情不單純,警方偵訊後依傷害、毀損、妨害秩序等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聲押,經法院審理後,裁定羈押禁見施姓男子,另外吳姓、蘇姓男子則獲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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