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頭販毒吹噓「不純可退」 死忠藥腳就算貨差也不退

台中市陳姓毒犯標榜毒品不純可退,台中市刑大循線逮人。(記者孫義方翻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藥頭涉嫌販毒,標榜「不純可退」以招攬生意,台中市刑大獲報後,今年六月收網,當場查獲陳嫌與張姓藥腳交易,查獲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警方檢視對話紀錄,發現有藥腳擔心陳可退貨會「虧錢」,還跟陳男說不退,也讓警方愕然,台中地檢署近日偵結,依毒品罪嫌起訴陳。

台中市刑大偵六隊在今年六月間查出,太平區陳姓男子(四十六歲)涉嫌販售毒品牟利,全案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後,趁陳與張姓藥腳(四十八歲)在住處樓下交易時,在現場埋伏等待抓人,當場查獲海洛因八小包、安非他命一小包、勺子兩支及手機兩支、電子磅秤、分裝袋等贓證物。

警方調查,陳男曾在一0三年間,因販賣毒品遭宜蘭地方法院,判刑一年六個月,一0七年底執行完畢後,仍不思悔改,再次重操舊業販賣毒品牟利,陳為吸引客源,標榜「毒品純度不足可退貨」,甚至還可到府收件退貨,堪比宅急便的貼心服務。

台中市陳姓毒犯標榜毒品不純可退,台中市刑大循線抓人,查獲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記者孫義方翻攝)

警方檢視陳男等人手機紀錄發現,張姓藥腳因陳男服務好,向陳購買了數次的毒品,甚至將所賺薪資都拿去購買毒品施用,張雖發現毒品不純,但仍向陳提及不用退錢,因擔心陳會「了錢(虧損)」。

警方偵訊後,將陳男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日前偵結以毒品罪嫌起訴。

台中市刑大呼籲,民眾應正視毒品問題,遠離毒品危害,不要因一時好奇或刺激而染上毒癮,龐大的費用將迫使自己做出違反法律的行為,尤其青少年切勿因好奇或同儕引誘而沾染毒癮,最終「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已是百年身」終生抱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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