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員私拆爆閃燈電源線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送辦

台中市霧峰警分局裝設的爆閃燈被拆除電源線。(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三名「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成員,十三日晚在台中市大里區甲堤南路與立新一街口自行拆除爆閃燈的電源線,過程中還直播。霧峰警分局十九甲派出所人員據報前往,以毀損公物現行犯將三人帶回派出所偵辦,警方訊後依毀損公物罪嫌將三人移送法辦。

警方此舉引起其他相關人員不滿,在派出所前直播聲援,還一度打電話找市議員求助。不過,警方指出,為提醒用路人注意行車安全所設置的爆閃燈,屬於警分局公物,民眾如對該設置有任何疑義或建議,應循正常管道反映,不應以個人判斷,私自拔除電源線,使安全警示功能喪失。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三成員將台中市大里區甲堤南路,與立新一街口爆閃燈電源線拆除,被警方逮捕送辦。(圖取自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臉書)

據調查,為減少交通事故,警方和地方政府近年來陸續在易發生事故的危險路段設置爆閃燈,但有民眾認為影響視線,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動連署禁用並通過門檻。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陳椒華日前曾在立法院舉行「道路不當設置爆閃燈之交通安全與光害問題對策」公聽會,表示爆閃燈並非交通部法定的號誌,不受法律約束,完全沒有規範,要求交通部訂定相關準則。

YT網紅「OWL貓頭鷹交通書」十三日晚在派出所前直播了五個小時,還舉桃園也有一人因關閉爆閃燈被警方依社維法送辦,但法院裁定不罰,批評警方執法過當,警方也派人架設錄影機蒐證。

據悉,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十三日晚間七時許在臉書直播,聲稱「關閉爆閃燈行動,見一盞關一盞」,有三名成員在大里區甲堤南路與立新一路口拔除爆閃燈的電源線,並還說,爆閃燈讓駕駛人看不到路口來車,反而很危險。他們自認只是關燈,並未毀損燈具,而且願意再裝回,應該未違法,但警方認為他們的行為已構成毀損公物,於是將他們依現行犯逮捕帶回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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