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傳媒涉製作大選假民調 !林姓負責人羈押禁見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網路媒體「指傳媒」林姓負責人與蘇姓教授2人涉嫌有接受「中共褔建省委員會」官員指示,以造假資料製作民調新聞,企圖影響總大選,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反滲透法;台中地檢署檢察官21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航業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臺中市專勤隊及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進行搜索,扣得電腦手機等證物,22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男經法院裁定獲准,蘇姓教授則裁定請回,檢察官就蘇姓教授之部分將提起抗告。

經查,林姓網路媒體人涉嫌接受境外勢力「中共褔建省委員會」官員指示,由蘇姓教授陸續於民國112年10月間,佯以派員面訪民眾或隨時抽取臺灣地區北、中、南部各300人以上民眾作電話訪問,卻未實際面訪或電訪,捏造不實之民意調查共8次,並進行數據之調整加工製成圖表,再透過「指傳媒」等網站或以「指動新媒體傳播有限公司」名義,接連在「元丰傳媒」、「藍鵲新傳媒」網站,發布相關不實民意調查之報導,以此方式傳播前開不實之事項,誤導選民對於選情之判斷,以此方式滲透干預臺灣總統大選,危害臺灣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全案係台中地檢署接獲臺中市調查處報請指揮,並由檢察官指揮上開司法警察機關組成專案小組,於民國112年12月21日,共執行搜索8處,扣得手機、電腦及製作不實民調相關文件,並同時傳喚林、蘇2人及相關證人7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後,認被告林、蘇2人涉犯違反反滲透法第7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90條第3項,接受滲透來源之指示,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或他法,散布或傳播不實之事項等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及湮滅、偽造證據之虞,於22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男經法院裁定獲准,蘇則裁定請回,檢察官就蘇姓教授之部分將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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