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怕黑吃黑LV包藏槍彈 包包送鑑定歹勢「非真品」

警方前往洪男彰化芳苑鄉下老家搜索逮人。(記者孫義方翻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洪姓毒販唯恐交易時遭黑吃黑擁槍自重,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隊偵八隊日前循線查緝時,赫見一把已上彈匣的改造手槍,還用LV包裝藏,幸經及時壓制洪男才未傳駁火,洪則被收押,因搜扣物品需確認價值,以便入庫管理,警方將LV包送廠商鑑定,歹勢是「非真品」即仿冒包,全案經檢方近日偵結起訴,台中地院裁定接押。

台中市刑大偵八隊長曾朝顯二十八日說,偵八隊先前查緝毒品案,溯源追查得知毒品上手為洪姓男子(四十二歲),經實施跟監蒐證,發現有槍砲、毒品等多項前科的洪男素行不良,販毒事證明確,立即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經調查,洪男平日住在彰化芳苑鄉下老家,與買家約定交易數量及地點後開車前往,且為防止交易過程中遭「黑吃黑」遂購槍自保,警方在今年八月間見時機成熟,前往洪男家中將其查緝到案實施搜索,在其房間衣櫃內發現一只LV名牌隨身包內,藏放一把改造手槍及子彈,且查獲當時,該槍枝已上彈匣,彈匣內裝有12顆子彈。

警方前往洪男彰化芳苑鄉下老家搜索逮人,圖右上LV包經鑑定是仿冒包。(記者孫義方翻攝)

全案另查扣手機一支、平板一台、電子磅秤一台、封膜機一台、毒品分裝袋及夾鍊袋各一批及藏放槍支的LV包等證物,但因入庫管理需鑑定其價值,經送專業廠商鑑定後,確認是仿冒品,訊後全案依毒品、槍砲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押洪男獲准。

案經台中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洪男犯行明確,依槍砲、毒品等罪嫌起訴,移審台中地院後裁定接押,將面臨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毒品、《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持有槍械等刑責,可分別處七年以上及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台中市刑大呼籲,查緝毒品及非法槍械為持續性重點工作,警方將持續強化查緝作為,切勿以身試法,另民眾如發現不法情事,請撥打報案電話一一0檢舉,如提供犯罪線索因而破案者,警察局將從優核發民眾協助破案及檢舉獎金。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