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記者與退休教授做假民調 只做九波被逮檢方年假前起訴

退休蘇姓副教授涉嫌製作假民調,林姓記者發布帶風向,檢方七日偵結依反滲透法罪嫌起訴。(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 ○ 傳媒林姓記者涉嫌受「中共福建省委員會」指示、資助十三萬元人民幣,找靜宜大學退休蘇姓教授做十波假民調,包括「侯康配首度超越賴蕭配」及試圖製造棄保柯文哲氛圍,但是,民調實際上並沒有確實訪查,而是以捏造或在侯康支持度灌水,台中地檢署七日偵結依反滲透法罪嫌起訴林、蘇二人。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吳昇峰查出,林姓記者(五十二歲)曾任台灣華報、指動傳媒記者,他因進修認識目前已經退休的靜宜大學企管系蘇姓前副教授(六十二歲),林男民國一一二年四月二十日受中共福建省下直屬的官媒邀約,由當地林姓高層招待赴廈門旅遊,林再找蘇男一同前往。

林旅遊結束回台,為了方便以網路媒體名義,在台發布民調結果以取信中共官媒,向朋友借了三十萬元成立「○動新公司」,及網路新聞平台「元○傳媒」。

地檢署說,本案經查,被告林男係涉嫌接受境外勢力「中共褔建省委員會」官員指示,由被告蘇男陸續於民國一一二年十月間,佯以派員面訪民眾或隨時抽取臺灣地區北、中、南部各三百人以上民眾作電話訪問,卻未實際面訪或電訪,捏造不實之民意調查共九次。

被告林男再進行數據的調整加工製成圖表後,透過「指○○」等網站或以「指○新媒體傳播有限公司」名義,接連在「元○傳媒」、「藍○新傳媒」網站,發布不實民意調查報導,以此方式傳播前開不實事項,誤導選民對選情的判斷,進行滲透干預中華民國總統大選。

林並和蘇約定,以每波民調十五萬元,一共十波,完成後會給他一百五十萬元台幣等酬勞,委託蘇從一一二年十月十一日至一一三年一月三日,預計發布十波「二0二四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民意調查」,為規避調查雙方還虛偽簽立「本合作為無償進行」,以及一百五十萬元借據,佯裝林男向蘇男借款一百五十萬元。

事後蘇男不但沒有電訪、親自訪問,僅在各地火車站以隨機拍照方式,或以面訪一人作為代表十多人甚至一百五十人,誆稱有實際製作民調,並將六次假民調結果交由林男在「○傳媒、元○傳媒及藍○新傳媒」網站發布,企圖誤導選民判斷,暗示藍綠選情緊繃、泛藍應棄保柯文哲等。

檢方還查出,林拿到蘇的假民調後,為方便向中共請款,自行將侯友宜支持度從百分之二十一點零零調高至百分之二十二點五,並將賴清德支持度從百分之二十八點二二,調降至百分之二十六點七二,使賴、侯二人支持度差距所小於三趴,並發布至不同網媒平台。

據檢方清查林、蘇對話,蘇曾表達做非真實民調感到為難,林則要他別擔心,還說「有事我會扛起來啦!」,且蘇也清楚該民調和中共有關,仍於一一二年十二月一日將不實民調「侯康配首度以三十三點三三趴超越賴蕭配三十二趴給林發布,林也隨即收到中共轉帳的一萬元人民幣。

此外,林獻元同年十二月九日又將蘇的假民調數據,把「侯康配」支持度自三十點三三趴調高至三十一點三三趴,還直接以通訊軟體傳給中共國台辦新聞局局長暨發言人陳斌華,陳也回「收到」。檢方統計,林男至少收到中共匯款十三萬元人民幣,另林曾答應十波民調完成後將給付蘇雲華一百五十萬元台幣,不料發布第九波時就遭查獲。

檢方痛批,林男、蘇男身為記者、前副教授,在社會有一定地位,林卻受滲透指示助長假新聞、假消息流竄,顛覆自由言論根基、危害民主選舉,犯後說詞反覆,蘇僅坦承做假民調其餘均否認,偵結依《反滲透法》第七條、《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九十條起訴二人,請法院從重審酌量刑及宣告褫奪公權期間。

臺中地檢署強調,為捍衛我國民主制度,本署張介欽檢察長率領本署辦案團隊,集結警察、調查、廉政及移民等機關於選舉期間,密切合作,防制金錢、暴力之干擾,針對有關賄選或境外勢力介入選舉、賭盤效應及假訊息干擾等不法行為,必定速查嚴辦,以維護社會秩序安全守護國家民主法治之成果。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