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山林班地發生森林火災 延燒十一公頃陸空齊滅火

大甲溪事業區第六六林班地,台中市和平區梨山地區傳出森林火災。(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十六日深夜,大甲溪事業區第六六林班地,台中市和平區梨山地區傳出森林火災,經過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台中分署動員四十七名救火人力,並連繫空中勤務總隊支援直升機進行空中灌灑五趟次,現場火勢已於十七日中午獲得控制。分署則請台中市消防局於火勢完全撲滅後,至火場進行起火原因鑑識。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台中分署十七日指出,十六日晚間接獲台中市府消防局通報,和平區梨山地區大甲溪事業區第六六林班地傳出森林火災,火災現場為造林地及針闊葉樹林,雜草繁多,輕質燃料充足,因此火勢較為猛烈且有多處煙點。

大甲溪事業區第六六林班地,台中市和平區梨山地區傳出森林火災,人員立即上山滅火。(記者孫義方攝)

台中分署啟動森林火災搶救機制,成立火場指揮所觀測火情及調度指揮救火作業,並集結森林護管員涉水過合歡溪,步行約兩小時抵達火場,目前森林救火隊已達現場進行地面直接滅火,阻絕火勢擴展,同時空勤直升機已出動進行空中灌灑作業,每次吊掛兩公噸的水,投水五次,陸空攜手儘速撲滅森林火災。

整起火災延燒面積約十一公頃,經動員所屬梨山工作站及麗陽工作站森林護管員,兵分三路分頭處理煙點,並獲空勤直升機灌灑協助,火勢在今日中午獲得控制,該分署已請台中市政府消防局於火勢完全撲滅後至火場進行起火原因鑑識。

空勤直升機已出動進行空中灌灑滅火。(記者孫義方攝)

林業保育署台中分署表示,依據《森林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十年有期徒刑,失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兩年有期徒刑,且除負刑責外尚須負民事賠償責任,前往山區切勿生火,共同保護珍貴森林資源。若發現森林火災儘速通報消防單位或撥打林業保育署保林專線0八00000九三0。

人員進行樹木殘火整理。(記者孫義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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