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耳師:我被迷惑了摸女客下體 被控性侵因「伸向」「伸入」改判

台中胡姓採耳師替女子做全項服務時,被控摸乳指插,一審判三年六月,二審撤銷改依犯乘機猥褻罪判胡男一年。(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胡姓採耳師替女子做全項服務時,竟自言自語稱「我被迷惑了」、「鬼迷心竅」,女子控訴遭摸胸、指插,法院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他三年六月,胡某上訴否認,二審比對女子就遭指侵證詞認為前後有瑕疵,僅單一指證,再因「伸向」、「伸入」不同,二審撤銷原判改依乘機猥褻罪判胡一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女子一一0年四月十八日到店內做全項服務,胡男替她採耳、臉部撥筋及淨化鼻療過程還問「為什麼都沒有很舒服的聲音」,又趁女子睡著偷按壓乳頭稱「我被迷惑了,不是故意的」,胡見女子一時不敢反應,又不斷說自己「鬼迷心竅」並伸手指侵,女子嚇到腳夾緊胡才停手。

台中地院一審時,胡男辯稱替女子加強全背服務,可能手有不小心帶到她腰、上臀部,但沒有摸胸、指侵;胡的辯護人說,女子僅單一指述,且現場非獨立包廂而是玻璃透明空間,若女子不舒服可隨時離開,卻在店內待了四十幾分鐘,結束後她還跟胡說謝謝,認為僅是消費爭議。

女子證稱,胡男亂摸還玩她胸部,自己當下很害怕、不敢動,完全無法思考,胡就自言自語說自己鬼迷心竅,直到她把腳夾緊胡還是想往裡面摸,事後也提出到身心科就診紀錄,到庭陳述更忍不住哭泣。

一審勘驗對話紀錄,發現胡事後也曾向女子求情,面對質問沒有否認,不採信其辯詞,審酌胡造成女子身心難以抹滅恐懼傷害,犯後否認沒有和解,依乘機性交罪判他三年六月。

胡男不服上訴,仍否認乘機性交,台中高分院二審審酌,女曾表示「我當下腳都夾緊了,他還是想往裡面摸」,發現沒辦法伸進去才把手抽出來,對比之前她稱「就是有伸進去一個指節」等,證詞並非無瑕疵,且女子事後傳訊要求胡道歉,也是以「伸向」我下半身而非「伸入」。

二審認為,胡男究竟有無以手指性侵,除了女子證述外無其他證據,且女子證詞有也瑕疵,難僅憑她單一指證,撤銷改依犯乘機猥褻罪判胡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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