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菲力國王遭連轟十一槍 開槍前疏散員工逃重罪判年四

一一一年詹姓男子持步槍朝台中市菲力國王遊藝場掃射十一槍,法院依槍砲等罪判他四年。(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西屯區「菲力國王」電子遊藝場於一一一年底遭槍擊,詹姓槍手自稱替程姓角頭「抱不平」,攜帶一把步槍到店家前掃射十一槍後,攜槍彈直接南下到台南市向警方自首,程則在臉書發文高調展示火力,事後在泰國落網回台被收押;法院審酌詹開槍前有疏散員工,不構成殺人未遂,但依槍砲等罪判他四年,可上訴,程另案審理中。

檢警調查,詹男因程姓友人和菲力國王店家有糾紛,他替程抱不平,一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二時許,攜帶一把仿M4A1非制式步槍開車到店家門前,詹還先揮手向大門外員工說「沒你們的事,閃遠一點」,隨後朝大門連轟十一槍,子彈貫穿玻璃、雨遮,碎玻璃還畫傷裡頭客人。

詹作案後隨即開車南下,到台南向台南市警局白河分局自首,並自繳作案用步槍、一百發子彈,警方也在他車上查扣防彈衣、自白書等證物。

檢警查出,詹、程事前還傳LINE給菲力國王的郭姓業者稱「江湖事江湖了,以後菲力會很常發生槍擊案」、「我身邊年輕人大家搶著要出頭處理」、「台中多少槍案,前幾年在亂是因為誰?是林北」等,並在臉書、IG直播發文「槍聲響起就是一億一千萬」等,並展示槍彈照片。

詹男於一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二時許,攜帶一把仿M4A1非制式步槍開車到店家門前連開十一槍。(記者孫義方攝)

由於程男剛好在案發前出境泰國,且又在臉書、IG上大肆PO文,檢警懷疑他涉及幕後教唆,和泰國警方司法互助下於一一二年二月在泰國逮捕程男,程男回台即被收押禁見。

檢方認為,詹男持火力強大的步槍在店家前掃射十一槍,極可能擊中員工、客人釀命案,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殺人未遂、槍砲及恐嚇等罪嫌起訴詹、程。

台中地院審理時,詹男就槍砲、恐嚇等坦承不諱,被害店家也指證歷歷,並有監視器、警方查扣槍彈證物可佐;法院也查,承辦警員表示收到回報有人在菲力國王前掃射後離開,陸續調閱車牌系統,當時還不知槍手身分,調查過程中就接到白河分局回報詹男投案。

法院認為,詹男主動向白河警方繳交槍彈、供稱在台中涉及槍擊,符合自首規定,審酌他僅替朋友抱不平就在菲力國王前掃射,嚴重危害公眾安全,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步槍罪、恐嚇公眾罪,各判他三年二月,併科罰金五萬元、一年,應執行四年。

而詹被訴殺人未遂部分,法院根據證人證詞、監視器等,認定他開槍前有疏散人員,並朝大門偏上方射擊,未瞄準人體,和大門口有相當距離,難認有殺人不確定故意,該部分不另為無罪諭知;程男涉案部分另案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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