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隊小隊長A誤餐費兩千元 大雅分局快手先記過調地處份

台中市警局大雅分局長劉雲鵬表示,涉報誤餐費的張姓小隊長,已依照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先行記過調地處分。(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大雅警分局偵查隊張姓小隊長,一一一年涉嫌辦案浮報誤餐費兩千元,涉嫌詐欺、偽造文書,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於今年二月二十三日指揮大雅警分局及調查局共同偵辦,大雅警分局長劉雲鵬表示,將秉持最嚴格標準,自清自檢、勿枉勿縱,已將調查結果於四月十七日函報地檢署偵辦,並依照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先行記過調地處分。

大雅警分局表示,張員於一一一年間偵辦案件,疑連同休假員警也報誤餐費,經人檢舉查察,不實核銷誤餐費用兩千元,涉嫌刑法詐欺、偽造文書罪嫌,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於今年二月二十三日指揮大雅警分局、調查局共同偵辦。

大雅警分局長劉雲鵬對此表示,將秉持最嚴格標準,自清自檢勿枉勿縱,並將調查結果於四月十七日函報地檢署偵辦;另分局也依照警察人員獎懲標準,針對張小隊長進行記過調地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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