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農男子熱衷槍械成癡 不知法已修改誤觸法網

大雅分局員警前往林男住處及工作地搜索出六把模擬槍。(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從事園藝工作的林姓男子,年輕時曾於軍方兵工廠單位服役,退役後仍對各式槍械充滿濃厚興趣,十幾年前即陸續購買各式操作槍做為收藏,殊不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已經修改,持有模擬槍已違法,警方到其住處及工作地搜索出六把模擬槍。

台中市警局大雅警分局說,該分局針對網路購物平台巡邏分析比對,查知犯罪嫌疑人林男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復蒐集相關犯罪事證後,向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獲准,於五月十五日前往林男彰化住處及工作地執行搜索,一舉查扣六枝火藥式槍枝。

經瞭解,五十四歲林男平日從事園藝工作,年輕時曾於軍方兵工廠單位服役,退役後仍對各式槍械充滿濃厚興趣,約十幾年前即陸續購買各式操作槍做為收藏,警方於現場發現大部分槍枝均係以塑膠袋、紙盒妥善包裝保存,部份將槍枝零件分解存放。

大雅分局員警前往林男住處及工作地搜索出六把模擬槍。(記者孫義方攝)

據林男向警方說,分別包裝收藏為避免長期存放造成損壞,而暫時分解做拋光、防鏽等保養工序,因擔心裝置作動造成刮痕或損傷,他購入操作槍枝後從未進行試射,可見林男將各式槍械視如收藏品般呵護備至,卻不知已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相關規定。

大雅警分局提醒民眾,民國一一三年一月十三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之一條已修法三讀通過,目前持有模擬槍是採用刑事罰,必須移送地檢署偵辦。新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即為有效遏止槍枝的流竄現象,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害人害己,並呼籲大家遵守法律,共同維護社會安全,全案詢問後依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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