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兩顆震撼彈破窗快遞丟進屋 轟然巨響加閃光全束手就擒

特勤員警(紅圈處)強行破窗後投擲兩枚「震撼彈」進入屋中。(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隊偵二隊偵辦販毒案向上溯源,發現五十二歲的李姓男子涉有重嫌。警方蒐證後發現,李住處比鄰而居,為避免追捕風險,決定由特勤員警破窗後投擲震撼彈強行攻堅,頓時「砰、砰」兩聲巨響加閃光,屋內李嫌在內的五名毒蟲全都炫目趴地束手就擒,另還震出三百三十公克毒品。

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隊偵二隊隊長程連志說,經調查,李姓男子是販毒藥頭,他原本於台中市逢甲商圈販毒,曾經被警察查獲逮捕,交保後他認為,「毒品市場前途一片看好」而最危險的地方是最安全的,於是搬回自己霧峰區老家另起爐灶,以住處作為販賣毒品據點,不料,一堆毒蟲去購毒,在寧靜住宅區進出,反而引起注意,偵二隊的專案人員共監控三個月,高度懷疑李男又販毒,向台中地檢署取得搜索票執行。

連續兩聲轟然巨響加閃光,讓附近汽車警報器齊鳴,屋內「一片光明」亮到屋外。(記者孫義方攝)

不過,警方考量附近住宅密度極高,住戶比鄰而居,為避免嫌犯抵抗等風險,找特勤員警支援,強行破窗後投擲兩枚「震撼彈」,連續兩聲轟然巨響加閃光,讓附近汽車警報器齊鳴,而震懾效果讓正在進行毒品交易中的李男與藥腳等五人,驚呆束手,購毒的藥腳嚇得尿褲趴在地上不敢動彈。

員警當場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七包,總毛重十三點七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五包,總毛重二百八十八點六公克,另有毒品咖啡包八包,總毛重三十二點七公克,以及電子磅秤三台等販毒或吸毒工具,還有現金一萬二千元等贓證物,警方認為李男販毒不法所得超過百萬元。警方偵訊後將李男等人送辦。

震撼彈又稱閃光彈、眩目彈,使用方式類似手榴彈,殺傷力很低,不會致命,爆炸時會產生強光與巨響,讓敵人暫時喪失視覺,暫時失去行動抵抗能力,各國警察廣泛使用於攻堅抓歹徒及解救人質等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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