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台灣 查核中心回報】

【錯誤】網傳「切記!6月1號開始取締行人違規!只要不走斑馬線,一律開罰1800元」。

2023年、2024年5月均有傳言指稱,「6月1號開始取締行人違規!只要不走斑馬線,一律開罰1800元!」,經諮詢警方與檢視法規,查證結果如下:

一、依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行人未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將處500元罰鍰,並非傳言提到的1800元。

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行人穿越道路時,如在100公尺內有設置斑馬線、天橋或地下道,行人須走在斑馬線、天橋或地下道上;行人也不得穿越分向限制線(雙黃線)。此規定行之有年,並非2023年6月的新規定。

因此,傳言指稱行人違規穿越道路罰鍰金額錯誤,且相關罰則也非今年6月1日才施行之新規定,因此為「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資訊若有更新,本報告亦會同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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