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凌晨駕車單行道逆向行 路口發生車禍幸受輕傷

男子凌晨駕車單行道逆向行 路口發生車禍幸受輕傷(圖/熱心民眾提供)
男子凌晨駕車單行道逆向行 路口發生車禍幸受輕傷(圖/熱心民眾提供)

【記者黃文麒/台中報導】 夜深人靜真的不熟悉路況嗎?一名周姓男子今天凌晨駕車在台中市區街道逆向行駛,卻在一處路口與潘姓女子發生碰撞車禍,還波及到路燈和民宅圍牆,造成雙方掛彩,幸好雙方只受輕傷。

男子凌晨駕車單行道逆向行 路口發生車禍幸受輕傷(圖/熱心民眾提供)
男子凌晨駕車單行道逆向行 路口發生車禍幸受輕傷(圖/熱心民眾提供)

警一分局表示,11日凌晨0時39分獲報,於台中市中區成功路與市府路口有交通事故,警方立即到場。

警方表示,經查周姓男子駕駛自小客沿成功路單行道逆向行駛,往三民路方向直行,潘女駕駛自小客沿市府路往臺灣大道方向,綠燈直行,兩車於成功路與市府路口發生碰撞,並撞擊路燈桿及圍籬。

男子凌晨駕車單行道逆向行 路口發生車禍幸受輕傷(圖/熱心民眾提供)
男子凌晨駕車單行道逆向行 路口發生車禍幸受輕傷(圖/熱心民眾提供)

周男頭部擦挫傷,潘女腳部及潘女車內乘客(鍾女)手腳受傷,均無大礙。

雙方當場實施酒測值均為0.00MG/L,全案調閱相關監視器,另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轉交通警察大隊釐清肇事原因。

律師邱奕賢表示, 車禍發生只要有造成人員受傷,在法律上就可能構成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至於車禍造成財物損害則屬於民事案件,肇事者要負損害賠償責任。事發後,當事人可以先透過保險公司理賠達成和解,並撤回過失傷害罪告訴,當事人即毋須負擔刑事責任,可謂一舉兩得。

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遵循交通標線及號誌,另行經路口時應注意前方狀況減速慢行,保持安全距離,避免交通事故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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