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姓警員涉個資洩密收押禁見 豐原分局:報停職處分不護短

豐原分局翁子派出所莊姓警員涉個資洩密遭收押禁見,豐原分局說,已報停職處分不護短。(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局豐原分局翁子派出所莊姓警員涉嫌洩密案,高雄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和台中市警局、豐原分局等單位到派出所調閱資料,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押,法官裁定羈押禁見;豐原分局六日說明,已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報請警察局停職處分,全力配合後續調查偵辦,絕不護短,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

高雄地檢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警政署政風室、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政風室及豐原分局督察組等單位共同查處翁子派出所莊姓員警疑涉洩密案,調查人員前天到翁子派出所調閱相關文書資料,隨後帶警員至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協助說明。

初步了解,莊姓警員在新北市任職期間結識某民間友人,後來疑似洩漏個資給對方,經檢察官複訊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審理後裁定羈押禁見。豐原分局表示已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報請警察局予以停職處分,全力配合後續調查偵辦,絕不護短,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

豐原警分局表示,警紀是警察命脈,本於「自檢自查、警紀警辦」的原則,主動積極查處,毋枉毋縱,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徹查到底,絕不寬貸,展現維持警紀的決心。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