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監林明佐「內鬼洩密」案 扯出律師疑涉洩密五十萬交保

警政監林明佐「內鬼洩密」案,扯出律師疑涉洩密五十萬交保。(記者孫義方翻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刑事局三線二星警政監、前台中市刑大隊長林明佐,涉嫌於大隊長任內和中部大型博弈集團勾結洩漏偵辦行動,檢方五月初將林聲押獲准後,原要連同博弈集團首腦綽號「小古」的男子陳政谷等人一網打盡,未料偵蒐行動遭外洩被迫延後執行,經掌握洪姓律師從中穿針引線,檢方十七日搜索依洩密罪命洪五十萬元交保。

檢方發現,洪姓律師因受博弈集團委任,多次利用陪偵機會,得知檢方下一步偵蒐動作,明知是偵查秘密不得對其委任當事人以外者洩漏,卻仍持續傳遞消息給集團。

據了解,洪姓律師因與警界關係互動良好,其又和史姓前記者熟識,受委任後涉嫌洩密,讓包括博弈集團首腦陳政谷,以及幫助洗錢的史姓前記者提前隱匿行蹤。

檢方原計畫將林明佐、博弈集團等一網打盡,但疑受洩密影響,檢方五月二日第一波搜索林明佐聲押獲准後,中間五月七日兵分十四路搜索博弈集團位在南屯區招待所等地卻不如預期,密切追查發現陳、史躲藏到南投山區,直至五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四日第三波搜索才抓到二人,聲押禁見獲准。

台中地檢指出,偵辦博弈集團案期間,發現洪姓律師在偵查中為相關被告辯護,卻涉嫌將偵查中資訊透露給背後集團,全案經檢察官張時嘉十七日指揮廉政署中調組、調查局中機站,搜索洪的律師事務所,將洪帶回列洩密罪嫌被告,通知楊姓、吳姓律師到庭作證。

地檢署說,檢察官張時嘉今年五月偵辦博奕集團時,發現集團配合的律師除替被告辯護,還涉嫌將陪偵時,將不得對第三人公開資訊傳遞給博弈集團,讓成員得以掌握檢察官偵辦動態,甚至預擬策略逃避追緝。

檢方十七日三路搜索洪姓律師事務所等地,並傳喚洪到庭,另也通知吳姓、楊姓律師為證人作證,複訊後以洪犯嫌明確,考量無羈押必要,依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嫌命他五十萬元交保,其餘證人請回。

地檢署說,律師身為在野法曹,社會地位崇高,理應遵循律師倫理規範,共同維護民主法治,切勿配合不法集團,利用職務得知偵查秘密後外洩予他人,甚至參與集團,為犯罪者串證,而辜負社會對律師的期待。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