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賊偷單車代步 一小時返回現場自投羅網

台中市簡姓男子二十二日在北區行竊單車,案發後又返回竊車地點時落網。(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簡姓男子是慣竊,二十二日在北區偷走一輛單車代步,棄置在東協廣場附近,警方獲報後,調閱案發現場周邊監視器、勘查現場時,簡男又徒步返回案發地點,被警員認出,案發後一個多小時即落網,依竊盜罪送辦。

第二警分局文正所警員張庭輔,二十二日上午十一時接獲陳姓市民報案,稱其停放在北區成功路家門口的腳踏車遭竊。

警員獲報後,調閱周邊店家及路口監視器,查出是簡姓男子(四十三歲)涉案,且簡是轄內慣竊,已有多項前科,警方在勘查現場時,發現簡在行竊後一小時,又徒步返回案發現場,警員眼尖認出後,馬上抓人。

簡男辯稱,當時是為代步,所以將單車騎到東協廣場附近,因為「騎得太累」,所以將單車棄置在東協廣場附近。警員隨後開巡邏車載簡前往找尋,在簡描述的地點附近找到失竊腳踏車,並通知車主至現場確認無誤後發還,車主也感謝警員迅速破案,稱讚警員的「高效率」。

第二警分局長周俊銘說,提醒市民加強防竊措施,單車記得上鎖,選擇有監視器或人流較多的地點停車,減少車輛被竊的機會,並記錄腳踏車的車架號碼,拍照存檔,方便失竊後報案及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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