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五隊在去年間查獲到王姓、劉姓男子持有改造手槍、子彈,經調查發現,彰化縣陳姓玩具店業者,涉交易公告查禁的模擬槍,警方八月初收網,帶回陳男,查扣下槍身、彈匣等證物。陳辯稱,持有槍支零件都是客人忘記拿的,全案將擴大追查模擬槍來源與流向,先依槍砲罪將陳函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刑事局中打第五隊隊長黃昭瑜說,去年三月至十二月查獲王男(二十七歲)、劉男(三十五歲)持有兩把改造手槍、十四發子彈、改造工具等贓證物,五隊溯源發現,彰化縣經營玩具店的陳姓夫妻,涉嫌違法販售公告查禁的模擬槍,於是報請台中、彰化地檢署指揮,並與台中市刑大、彰化縣員林警分局合組專案小組,八月初持搜索票到中市及彰化進行搜索,帶回陳姓夫妻(四十四歲、四十歲)查扣下槍身、彈匣等證物。
陳姓夫妻在警訊時否認涉案,強調下槍身、彈匣等物品都是客人寄放忘記拿,警方因手上握有陳姓夫妻涉嫌販售公告查禁模擬槍的事證,依槍砲罪函送彰化地檢署偵辦,另外擴大追查模擬槍來源、流向。
刑事局中打表示,為維護社會治安,貫徹警政署掃黑及肅槍決心,展現警方對於「槍械零容忍」之立場,刑事警察局持續追溯槍枝來源,秉持「全面清查、澈底掃蕩」之原則,攔阻黑槍流通市面,以降低人民生命財產之危害。
警方呼籲,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槍械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未經許可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公告查禁之模擬槍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兩百萬元以下罰金;未經許可販賣公告查禁之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者,處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尚未公告施行日期);其情節重大者,得併令其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民眾及玩具槍店販售業者切勿以身試法。民眾若發現可疑人、事、物,請勇於向警方檢舉,警民共同防制非法槍械,以有效淨化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