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毒品差價賺五百元賣四次 二十二歲藥頭販毒遭判刑六年

一包毒品差價賺五百元賣四次 二十二歲藥頭販毒遭判刑六年。(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黃姓毒蟲於一一二年底,被中市警五分局查獲持有毒品安非他命後,願意配合警方抓上手毒販,員警發現毒販於通訊軟體暱稱「Gary」,遂由黃男謊稱還要再買毒品,於當面交易時將陳姓毒販當場逮捕,警方查出,陳賣毒品一小包三千五百元,賺差價五百元,台中地方法院依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判刑三年六月,由於陳先前已販毒三次,合併執行六年,代價慘痛。

中市警局第五分局指出,一一二年十二月五日,黃姓毒蟲持有毒品被逮捕,警方向上溯源追查發現,是一位暱稱為「Gary」的男子販售,此警方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展開誘捕行動,同年月七日由黃男聯繫「Gary」以三千五百元購買毒品,約定八日在路口的機車行門前交易。

員警埋伏現場,雙方交易後,立即現身逮捕二十二歲的陳姓藥頭,陳男當時奮力抵抗高聲叫喊「我要打電話給律師」,但隨即被員警鎖喉壓制逮捕,另同意他請律師陪訊。

判決書說,與黃男以三千五元交易毒品一小包,若交易成功,陳男即可獲得利潤五百元,法官因此認定是基於營利目的的販毒行為,陳男經台中地檢署聲押獲准,另外,陳男先前,在一一二年三月與八月、九月,有三次販毒犯行,台中地院分別判刑二年八月、三年二月與二年八月,本案判刑三年六月,法院宣告合併執行六年,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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