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資歷超過三十五年的台中市北屯清潔隊孫姓班長,因受親友委託違法私下替連鎖咖啡店業者載咖啡杯、塑膠餐盒等一般營業廢棄物去傾倒,讓業者獲得免繳五千六百元代處理費之利益,遭內部人檢舉,台中地檢署偵結依貪汙圖利罪嫌起訴。
起訴書說,孫男擔任環保局北屯區清潔隊車班班長,他明知北屯區一間新開的連鎖咖啡店產生的咖啡杯、餐盒,及塑膠包裝等都是一般事業廢棄物,依法若由環保局代清除時,應收費解繳國庫。
孫卻受賴姓友人委託,分別於民國一一二年三月至四月間,指派不知情隊員連續到咖啡店載運四趟營業廢棄物,並帶到后里焚化爐傾倒,讓店家的王姓業者獲取每趟免繳代處理費一千四百元利益,四趟一共五千六百元,因環保局接獲檢舉稽查才曝光。
偵查庭時,孫男表示自己從民國七十八年就擔任清潔隊班長,清楚咖啡店生產的紙杯等是一般事業廢棄物,清潔隊不得私下清運,他是受賴女委託才去幫王姓業者收廢棄物,也沒填寫任何申請資料或陳報,他的兩名隊員也曾質疑,但自己仍指示繼續幫忙收。
王姓業者也坦言,自己沒循正式管道請環保局代為清運一般事業廢棄物,而是透過親戚找上孫幫忙;賴女也說,王向她反應北屯清潔隊垃圾車不會經過咖啡店,後來孫告知被檢舉違法指示清潔隊員收垃圾,就要她拿水費通知單作為收運依據。
環保局人員也證稱,台中市環保局轄下清潔隊隨車員,收運垃圾若遇到穿餐飲店如速食店、連鎖咖啡店制服的員工要丟垃圾,明顯屬事業廢棄物,清潔隊應拒收並勸導店家委託民間業者。
檢方自查扣手機對話也發現,賴女曾傳「一天一大包,只有星期二、六收」、「孫班麻煩你了,這是我表嫂LINE給我的」,孫則回「賴小姐,我會盡快處理。」
檢方認為,孫違背規定,免除王姓業者繳納清運費用五千六百元,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嫌起訴他,因孫偵查中坦承、不法利益未逾五萬元,請法院依法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