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第二警分局日前獲報,有人在街上打架,警員到場時,涉案張姓、賴姓男子二人已無打架情事,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二人函送裁罰,但二十七日有影片在網路流傳,二人在互毆前,有先以台語互罵髒字,甚至提到「為了查某人」,二人對案發原因未多向警方說明,僅稱酒後失控。
第二警分局在二十四日深夜十一時許獲報,指稱北區中清路一段四十五號前有人打架,文正派出所警網到場查處。
據調查,案發時是張姓男子(三十歲)、賴姓男子(三十一歲)與賴的江姓女友(三十歲)在該處的KTV喝酒唱歌,席後三人在騎樓聊天時,因不明原因,張與賴口角,隨後爆發徒手互毆糾紛,雖然江女在場嘗試勸阻,大喊「不要打架」,但未能成功制止。
警方到場後,兩男都表示不願提出傷害告訴,且無意就醫,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將兩人函送裁處。
第二警分局呼籲民眾,飲酒應適量,並保持理性以避免情緒失控導致衝突,同時也提醒民眾,遇到糾紛時應立即報警處理,以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避免事態惡化,警察將持續落實治安維護,確保市民生活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