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倉儲大火九死八傷關鍵曝 使用乙炔切割樓地板沒做防火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及消防局持續進入大肚沙田路廠區勘驗。(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大肚全聯倉儲十九日大火釀九死八傷慘劇,台中地檢署二十日傳喚互益營造、新菱公司等二十四人到案偵訊,晚間檢方更二度進入現場勘驗,在比對工人證詞、火調,初步認定承包商紋禕公司使用乙炔切割樓地板沒做好防火引燃,監督人員也未盡監督之責,訊後將新菱駐場總負責人藍姓副理,及承包商紋禕公司許姓負責人等五人依過失致死罪嫌命五至六十萬元交保候傳。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二十日通知承攬本案倉儲新建工程空調設備的新菱公司、承攬營建工程的互益公司、承攬機電工程的兆申公司,以及負責分包空調配管的紋禕工程行等,包括現場施工、作業人員共二十四名證人到案。

地檢署為釐清火災生原因,由檢察官周至恒、張富鈞、吳昇峰、郭逵、張永政、侯詠琪、翁嘉隆,及廖志祥等八組人力分工訊問,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支援協助,並由主任檢察官蕭擁溱負責統籌,蕭檢察官二十日晚二度赴火場勘驗比對。

據調查,檢方認為事發前施作空調配管的作業人員,以氧乙炔切割樓地板作業時,疑沒盡防火防護措施的注意義務,相關監督人員也未善盡督導責任,才導致火星引燃穩熱板(PS板),進而引發火勢造成九死八傷事故。

據悉,檢方就當天起火位置,比對施工配置圖,掌握空調廠商、工班,經比對證詞發現,當天工人使用乙炔切割機就倉儲鋼構的樓地板切割,準備自四樓拉空調配管至下層樓時,因切割會噴濺大量火花,加上施工處非密閉,火花可能因此噴濺掉落才引燃。另外,當天切割樓地板時,周圍卻沒有妥適使用防火毯、隔板等防火設施,因此認定包括施作工人、督導單位有過失。

檢方二十日漏夜偵訊,將新菱公司擔任總督導的藍姓副理、督導空調配管的陳姓主任工程師,列為過失致死罪嫌被告,各命六十萬元、四十萬元交保。另承包施作空調配管的紋禕公司許姓負責人、陳姓與黃姓員工,同列過失致死被告,各命二十萬元、十萬元,及五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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