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陳姓男子二日晚間開車行經台中市烏日區登寺巷鐵路平交道,撞上過平交道的周姓婦人,但他肇事後竟直接逃逸,周婦身上有多處骨折,幸送醫後無生命危險,案經警方循線通知陳男到案後依法送辦。
台中市警局烏日分局四日表示,警方二日晚間七時三分接獲民眾報案稱,烏日區登寺巷鐵路平交道有婦人倒臥,警方到場時,周姓婦人稱遭自小客車撞傷,對方沒查看直接開車逃逸。
經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出,五十歲陳男駕駛自小客車,事發當時沿烏日區中山路三段登寺巷行駛,行人周女步行徘徊於鐵路平交道,陳男開車碰撞後便離去,造成周女右手及左脛骨骨折,所幸經送醫治療後無生命危險。
陳男由警方通知到案後,他辯稱事發當時不知道有撞到人。起事故由烏日交通分隊及三和所員警依事故處理程序調查處理,全案朝肇事逃逸罪及過失傷害罪嫌偵辦,詳細肇事原因由鑑定單位或法院研判之。
烏日分局呼籲,駕駛人行車如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通報救護單位,並向警察機關報案處理,同時配合必要之調查,切勿發生交通事故後逕行逃逸現場,違者觸犯《刑法》第一八五之四條肇事逃逸罪嫌,如致人於死或重傷最重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