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公司十四輛電動巴士法拍 行政執行署加註提醒自燃風險

四方公司十四輛電動巴士法拍,去年在停車場自燃釀災,行政執行署加註提醒自燃風險。(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四方公司因違反台中市公車免費乘車契約遭罰款五千三百餘萬元,經台中市府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財產、法拍名下十四輛電動巴士,因同款車去年間曾自燃釀大火,行政執行署拍賣前還特別加註提醒風險,十四輛車歷經流標、買氣不佳,經三輪法拍後二月四日全數拍定,總價三十六萬元。

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表示,四方公司違反和交通局簽訂的《台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委託辦理台中市市區公車免費乘車優惠計畫契約書》約定,遭罰款高達五千三百零五萬餘元,經交通局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查封十四輛電動巴士後,予以公告拍賣。

台中分署說,該批同款電動巴士曾發生自燃,因此在拍賣公告中提醒拍定人,於點交後應積極處理避免發生憾事,一一三年十一月經第一輪拍賣無人應買,交通局再聲請希不訂底價拍賣。

四方公司十四輛電動巴士法拍,先後共以三十六萬元拍出。(記者孫義方攝)

今年一月七日再度法拍時,當天現場共十八組人參加,但大多數因到場的台中公捷處人員認出價過低未同意,參與法拍民眾直言,該批車都是廢物,處理的費用比車子拍賣價值還要高,拆解零件也沒人要買。

台中分署當天拍賣前就再次提醒表示,這批電巴車況並不太好,電池已不堪使用還有自燃風險,拍定繳足價金後希望在最短時間內到保管場地盡速拖回妥善處理,十四輛中僅兩輛以三萬八千元拍定。台中分署四日第三度拍賣,有十五人登記應買,最後十二輛電動巴士全數拍出,總價達三十二萬兩千元。兩次拍價三十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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