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長酒後與妻口角騎車回所 衰神上身發生車禍記過丟官

烏日分局副分局長陳谷楓二十二日說明所長酒駕處置經過。(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中市警烏日分局瑞井派出所林姓所長休假與友人餐敘喝酒,回家後引起妻子不悅雙方發生口角,林就騎機車出門,想到警所休息室睡覺,卻在途中發生機車相互碰撞事故雙雙受傷,烏日分局副分局長陳谷楓二十二日說,全案警方依法將林送辦,並記一大過調職處分。

據調查,林姓所長二十一、二十二日連續休假,在西屯區安和路一間餐廳與友人餐敘。聚餐結束後,由友人載送返家。然而,回家後因飲酒問題與妻子發生爭執。林為避免衝突擴大,卻突發奇想,決定騎乘機車前往派出所休息,不料在途中與另一輛機車發生碰撞,導致對方董姓騎士身體擦挫傷,林姓所長則嘴角撕裂傷,經送醫治療後,雙方均無大礙。

警方到場後對林姓所長進行酒測,結果顯示每公升呼氣酒精濃度達零點七六毫克,全案已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此外,行政懲處方面,將予以記一大過並調離主管職務。

烏日分局副分局長陳谷楓說,員警身為執法人員,理應以身作則,嚴格遵守法律。因此,本分局將持續加強員警風紀教育,要求各級幹部加強宣導酒後駕車的相關懲處及可能面臨的權益損失,提醒同仁勿存僥倖心態,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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