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女逛誠品480百貨被當賊帶回警所,經查原是機器出錯搞烏龍保全員遭殃。(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魏姓女子十五日帶讀國小的兩女兒,前往誠品480百貨逛街,但卻遭店家指控涉嫌竊盜,轄區六分局出動五名員警到場,魏姓母女被帶回警所遭質疑執勤過當,尤其,「竊案」原是機器異常搞的烏龍案。第六警分局十六日說,當時為維護雙方名譽,加上人潮眾多,才將人帶回派出所釐清,期間沒有實施逮捕的強制行為。
另外,林姓保全男未盡查證義務即向警方報案,並擅自留置魏女及其親屬,造成當事人身心受創,針對林男行為警方也主動依誣告、妨害自由及妨害名譽等罪嫌進行後續偵辦。
據調查,「誠品生活480」位於台中市七期市政路四八0號,靠近惠來路口,一牆之隔就是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本部,及市政派出所及交通分隊辦公處所。

台中市魏姓女子(左)十五日帶女兒逛誠品百貨,遭指控行竊,警方查證後確定為烏龍,保全員遭查辦。(記者孫義方攝)
第六警分局說,該案於十五日下午一時許,警方接獲「誠品生活480」百貨公司報案,指稱有物品遭竊,且犯嫌仍於現場徘徊,為求慎重,由三名警員及帶領兩名實務訓練生到場了解,因適逢假日,商場來往人潮眾多,員警為保障當事人權益及名譽,先將其請離商場,待釐清事實,確認係報案內容有誤後,依法進行後續偵辦。
六分局指出,百貨林姓保全當日下午接獲服務台通知,位於商場的拍貼機遭到破壞,經該樓層樓管提供涉嫌人照片,向警方報案後指稱魏女為涉案人。警方到場即向雙方詢問事發經過,但案發地點屬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且周遭尚有其他逛街民眾,警方在考量當事人名譽後,決定先請魏女等人隨同員警回距商場十公尺的派出所等候,並未使用逮捕等強制行為。
同時,派出所也派員陪同保全前往拍貼機取證,經查該廠商僅因機器出現異常,即認遭人破壞偷竊,林男未盡查證義務即向警方報案,並擅自留置魏女及其親屬,造成當事人身心受創,針對林男行為警方也主動依誣告、妨害自由及妨害名譽等罪嫌進行後續偵辦。
六分局強調,辦案件皆以事實為依歸,釐清事實過程需要時間,在確認魏女等人無嫌疑後,即請當事人離去,並返回偵辦報案人誣告、妨害名譽及妨害自由等刑事責任。警員處置尚無違反程序的情事,請民眾返所過程中,另員警請民眾返所過程中,員警說明不足部分,日後將加強員警教育訓練,以避免類此案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