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擎蓋垂直高高翹起 賓士拒檢盲飆送法辦

陳姓車主拒檢,賓士車引擎蓋垂直開啟,仍開走落跑,民眾呼誇張。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警方十六日下午盤查一輛疑懸掛假車牌的違停賓士車,駕駛打開引擎蓋假裝配合時,突然跳上駕駛座猛踩油門,完全無視前方豎起引擎蓋遮住視線,以近乎盲飆狂竄逃逸,警方事隔四小時在一處停車場查獲該車,另也查到涉案陳姓男子,依公共危險等罪嫌送辦。

台中市第二警分局文正所員警,十六日下午解送人犯返程途中,於西區篤行路段發現一輛灰色賓士車逆向違停超商前盤查,經查詢該車車籍資料,發現與其車輛顏色明顯不符,立即要求男性駕駛打開引擎蓋,然就在警方檢視其車身、引擎編號時,該駕駛突然跳上駕駛座駕車逃逸。

警方見狀立即通報攔截圍捕,並在該車後方保持安全距離處尾隨待機,惟該車持續出現危險駕駛行為,員警為避免危害其他用路人及自身安全,最後在西屯路與英才路口附近停止追逐,有民眾直擊該賓士車引擎蓋度垂直掀開,明顯遮蔽前擋風玻璃視線高速逃逸,還能呼嘯過街頭跑給警察,當場看傻眼。

第二分局今天指出,經後續追查,十六日晚間八時許在南區一處停車場內查獲該車,並通知涉案的陳姓車主(二十八歲)到案,陳辯稱,因為要將車子開去交易,臨時懸掛他車車牌,唯恐警方盤查發現惹麻煩,才拒檢逃逸,但警方對其說詞存疑,後續是否涉及偽造車牌部分,將持續向監理站確定。

另外,陳男涉及危險駕駛部分,將依刑法第一八五條第一項「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同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並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處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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