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姓男子假冒律師,買偽造法學博士接案當司法黃牛,還勾結公務員警察查個資,檢查官起訴九人。(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張姓假律師偽造法學博士學位擔任台中市西屯區一家事務所顧問,還以律師自居接案營利,並透過在台中市府擔任約雇員的蔡姓大學同學、警友會認識的副所長等人,要求對方非法偷查民眾個資,檢方偵結依貪汙圖利、律師法及洩密等罪嫌,起訴張男等一共九人。
起訴書說,全案由檢察官徐慶衡主辦,謝怡如、吳昇峰及黃鈺雯協辦,查出張男(三十六歲)明知自身無律師資格,民國一一一年起在西屯區一家商務法律事務所掛名法務顧問, 並以「律師身分」自居且對外招攬訴訟業務,並在陳姓女友(三十三歲)協助下雇張姓、顏姓及陳姓三名女子擔任法律助理。
檢方發現,其等在律師事務所網站刊登張男具有法學博士的虛偽不實訊息,還從網路購入偽造的國內一家知名大學法學博士的學位證書,造成四位民眾誤信,而花錢委任張男訴訟,張不法獲利十二萬五千五百元。
檢方並查出,張除了假冒律師,還透過自己蔡姓大學同學,利用對方擔任台中市府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擔任約雇員,要蔡非法查詢並洩漏數十筆公司登記、董監事個人資料,一共圖得張男免付查詢規費的不法利益金額三千一百九十元。另外,張男藉由參加警友會,認識時任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的陳姓副所長(四十四歲)、楊姓警員(四十一歲)二員,就請二人用警用小電腦M-POLICE線上整合查詢系統,非法查詢並洩露多筆個人資料、 車籍資料而流為私用。
檢方說,前後發動四波搜索、兵十路,扣押張男偽造的法學博士學位證書等證物,將張男、台中市府約雇員蔡男等二人,向法院聲押獲准。檢方偵結後依貪汙圖利、個資法、律師法、詐欺、洩密及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