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六歲男駕車撞路邊轎車 肇事倒車落跑被跟遭警攔下

七十六歲男駕車撞路邊轎車,肇事倒車落跑被熱心民眾跟蹤報案遭警攔下。(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七十六歲陳姓男子二十三日深夜開車行經台中市大雅區德勝路時,疑身體不適撞到停放路邊的張男轎車,再往前碰撞茆女的轎車,致兩車受損,陳男竟肇事逃逸,熱心民眾見狀在後追趕並報警,警方出動警網攔截,經酒測,陳男沒酒駕,但因其身體不適,並未當場帶回,將調閱相關影像,再傳詢陳男,以釐清案情。

大雅交通分隊小隊長蘇明昌說,二十三日晚上十一時三十分許,陳男(七十六歲)駕駛轎車行經大雅區德勝路時,車子突撞擊停在路邊的張男(六十歲)的轎車,張男的車子再往前碰撞到至停在前面的茆女(三十一歲)的轎車,造成二人車輛受損。

七十六歲男駕車撞路邊轎車,肇事倒車落跑被熱心民眾跟蹤報案遭警攔下。(記者孫義方攝)

但陳男肇事後並未停下查看,反而將車子倒退後再開車離去,民眾發現報警,並在後方尾隨,警方隨即出動警網前往攔截,在不遠處攔下陳男,當場酒測,發現陳男沒酒駕,陳男表示,身體不適才肇事。

由於現場無人受傷,警方已調閱相關影像,將再傳詢陳翁,以釐清案情。交通分隊表示,駕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無人受傷,亦可裁罰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一至三個月,提醒民眾發生事故時應依規定在場處置,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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