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議長張宏年全家鉛中毒 中醫呂志霖二審改判五年

盛唐中醫診所負責人中醫呂志霖二審改判五年。(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前台中市議會議長張宏年、議員張彥彤一家四口五年前驚傳鉛中毒,被害人多達三十八人;一一二年台中地院一審宣判,盛唐中醫診所負責人中醫師呂志霖七年六月徒刑、北區九褔中醫診所負責人中醫師洪彰宏七年二月徒刑、中藥商欣隆藥業公司負責人歐國樑六年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十七日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呂志霖五年與二年徒刑,洪彰宏六年徒刑,歐國樑四年二月與三月徒刑。

經台中市衛生局、台中地檢署追查,盛唐中醫呂志霖(原名呂世明)、九褔中醫洪彰宏一0五年間將禁止入藥的硃砂(水飛硃砂)加入中藥內,不巧,中藥商欣隆藥業歐國樑又誤把鉛丹當硃砂販售,導致服用中藥的患者鉛中毒。

中醫師執照已被廢止的呂志霖一審判決後,與十九名被害人和解,支付一千四百八十五萬餘元和解賠償金,他於二審審理時以此向法官請求宣告緩刑,但尚有部分被害人尚未和解,二審雖改判減刑,但未宣告緩刑。

此案源於張彥彤民國一0一年間在臉書撰文,指稱全家人不知何故鉛中毒,包括年邁的父親張宏年(前台中市議會議長)也中毒;台中市衛生局介入調查,發現收費高昂的名醫呂志霖將禁止入藥的硃砂調配成「朱代粉」給患者服用,另外,洪彰宏也在「珍珠五寶粉」中加入硃砂。

不過,硃砂的主要成分是硫化汞,並非鉛,衛生局與台中地檢署深入調查,發現藥商歐國樑,把「鉛丹」誤認是硃砂,賣給兩位中醫師,導致這兩位中醫師將鉛丹入藥,才造成患者鉛中毒;另外,呂志霖於衛生局稽查前修改張宏年等患者的病歷,歐國樑則於檢察官偵訊時說謊,兩人另犯業務登載不實與偽證罪起訴。

一審判決指出,呂志霖將「硃砂」入藥給張宏年等一百八十八人服用,計九百八十八次,又疏將「鉛丹」當成「硃砂」入藥,給張宏年等四十六人服用,導致張宏年等十八人鉛中毒,合計觸犯一千零六十三次供應、調劑禁藥罪,依調劑禁藥等罪名判七年六月徒刑。

至於歐國樑部分,他除了將硃砂賣給兩位中醫師,又誤把鉛丹當硃砂販賣,並與洪彰宏一起製造含「硃砂」的「珍珠五寶粉」,導致十人鉛中毒(有人未提告),犯下四次製造禁藥罪、四次販賣禁藥罪、依次販賣禁藥致重傷罪,洪彰宏判刑七年二月,歐國樑判刑六年。

台中高分院二十七日改判呂志霖的主要理由是一審以看診次數為犯罪次數,二審認為應以接續犯論處,另外,也考量呂志霖與部分被害人和解而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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