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九州博奕集團負責人陳政谷、前警政監林明佐涉賭博、洗錢、貪污等案,上(3)月中旬獲台中地院裁定各2億元、1,200萬元交保,檢察官不服裁定而提起抗告,經高院裁定撤銷、發回更裁,原審仍維持保證金並附加「限制住居、不得接觸證人、定期向派出所報到、電子監控」等條件,准許停止羈押。中檢收到裁定後,2度提抗告。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裁定尚有違誤之處,今(11)日撤銷原審上開裁定,再次發回原審法院。本案不得再抗告。

法官裁定理由,認為林明佐收受賄賂及財產來源不明達6616萬餘元,雖被依法扣押約1216萬餘元,但仍與上述6616餘萬元有所差距,約有5400萬元差額不知去處。若林明佐逃亡海外,就可以在海外某處繼續享受這筆5400萬元鉅款度過餘生,故原審114年3月26日維持之前1200萬元交保,是否足以擔保被告林明佐不會偷渡或其他方式非法離境?並非無疑。
再者,林明佐即使需要二度開刀,也可以由看守所人力戒護到醫院開刀及住院治療。如果看守所戒護就醫(包含戒護去開刀住院)不足以維持被告林明佐的健康,羈押法及刑事訴訟法尚有保外就醫的機制。是否能說林明佐的病情讓其離不開臺灣的醫療體系,所以被告林明佐一定不會從臺灣逃亡出境? 此仍有再予商榷餘地。
陳政谷部分:警方於113年5月23日持搜索票及拘票,前往高雄搜索才拘獲被告陳政谷。其欲搭飛機離境的行為已顯示高度逃亡之可能性。再者,九州集團網站賭資金額438億餘元,檢察官扣押金融帳戶存款及不動產合計41億餘元。可見九州集團的財力雄厚,原審僅諭知陳政谷以2億元金額具保,顯不成比例。綜上,檢察官抗告意旨指摘原審裁定不當,為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