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檢逮7隻「山老鼠」!查扣肖楠、紅檜等林木多達6萬餘公斤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47歲黃姓男子招兵買馬在中部山區組成盜伐集團,專挑國有林一級貴重木下手,台中地檢署張雅晴檢察官指揮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本署重案支援中心及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等單位,與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協力合作,偵破中部地區大型盜伐集團,於民國114年4月間,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南投縣鹿谷鄉、信義鄉、水里鄉、集集鎮、彰化縣和美鎮等共計9處所,並在收贓之木材加工廠內扣得臺灣肖楠、紅檜等國有珍貴林木,重量高達6萬餘公斤。

▲中檢逮7隻「山老鼠」!查扣肖楠、紅檜等林木多達6萬餘公斤(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專案小組查出,盜伐收贓集團成員經常出沒於臺中市和平區梨山地區國有林地內,犯案地點擴及南投縣仁愛鄉奧萬大、武界地區之國有林地,以電動鏈鋸盜伐國有林一級貴重木。集團成員為規避追查,常使用租賃車輛或頻繁變換車輛、車牌,跨越不同轄區山林之間四處流竄盜伐。

受限於天然環境阻隔,警方駐地距離遙遠,且林區內之監視器建置密度亦遠不如都會區等因素,大大提升查緝難度。承辦檢察官積極統合各林區主管機關及警方單位,強化橫向聯繫、整合辦案資源,專案小組鍥而不捨、分進合擊、排除萬難,自113年起歷經超過1年的持續蒐證、監控,終在檢、警、林區域聯防通力合作之下,破獲中部地區近年來贓木數量相當可觀之盜伐集團,查獲被告7人到案,檢察官訊後諭知新臺幣3萬元至7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指出,依《森林法》第52條規定,盜伐木材者可處1至7年有期徒刑,若盜伐貴重木種,將面臨加重刑責並科以罰金。民眾若發現盜伐情資,可透過「山老鼠雷達站」LINE平台或撥打0800-000-930(救山林專線)即時舉報。檢警將持續釐清犯罪網路,全面打擊盜伐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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