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前理事長,將公款暫借男友公司調度依侵占判刑,一年四月,可上訴。(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周姓女子擔任「台中市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理事長期間,因男友公司資金調度有問題,周女在前年底時,將協會郵局帳戶內的公益資金一百萬元,匯入男友私人帳戶內,經接任理事長、監事發現後報警,一審認定周女涉公益侵占罪,判刑一年四月,可上訴。
檢方調查,周姓女子在民國一一一年八月至一一三年二月間,擔任「台中市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簡稱世聯會)」理事長,綜理會務、對外代表世聯會,依該組織章程,該協會資金是來自入會費、會員捐款、委託收益、基金、孳息等收入來源,需用於公益任務運用。
周女另外擔任男友的易栗公司營運長一職,不過因易栗公司在一一二年底時,有資金調度的問題,無法即時發放員工薪水,周女委由會計,在同年十一月七日,將世聯會郵局帳戶內一百萬元,轉入男友私人帳戶內,經接任理事長、監事發現後報案。
台中地院審理時,周女否認犯行,辯稱為了賺取五千元的利息,將世聯會資金借錢給男友,本意是要幫助世聯會,沒有侵占意圖,事後男友也已經款項歸還,也付利息錢給世聯會。
台中地院訊問世聯會相關人員後認定,周女將世聯會帳戶資金,匯入私人帳戶內,未依「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的規定,已使世聯會財務運作失去應有的監督、審查機制,背離社會團體應遵循的原則,是否單純為世聯會利益,容有疑問。
法官認為,周女擔任世聯會理事長期間,將所持有、保管該協會的財產,以自己私人名義從事借貸等私人用途行為,未供世聯會公益使用,違反法規、內控規則,無論事後有無返還一百萬元,都構成公益侵占罪甚明,周女辯詞不足採,依法判刑一年四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