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相約拍「愛情動作片」上傳 沒打碼男友遭告沒賺到錢還賠錢

情侶相約拍「愛情動作片」上傳,沒打碼男友遭告沒賺到錢還賠錢。(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薛姓男子在前年間與女友約好,拍攝二人「愛情動作片」上傳到付費網站賺錢,女友欣然同意並要求她的臉部要打馬賽克,但薛男將未打碼影片,上傳三個付費網站,以四百十九元販售,薛男女友發現後報警,薛男稱影片沒賣出即下架,一審判薛四月徒刑,薛上訴後已賠償三十萬元與女友達成和解,二審判他緩刑兩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薛姓男子(四十歲)在前年九月間向女友表示,希望拍攝兩人的性愛影片,上傳「fans17」、「FansOne」、「myfans」等網站販售營利,女友同意,但強調需將她的臉部打馬賽克,不可讓外界辨識,薛男同意後,二人拍攝性愛片。

薛男在同年11月間,以漫畫人物為名稱,在付費社情網站上傳該部影片,以四百十九元價格販售,未料薛男女友經友人告知後,得知該部影片沒有將其臉部打碼後,以付費解鎖後確認,報警提告,薛男被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薛男雖坦承犯行,不過卻強調,影片沒有售出即下架,而且標價是二百九十九元,沒有獲利,不過法官認為,此案是由被害人自行購買確認,價格為四百十九元,可見薛男至少有獲利一筆,依法判薛男四月徒刑,犯罪所得沒收。

薛男不服提出上訴,二審審理期間,薛男已與女友以賠償三十萬元達成和解,二審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緩刑兩年,緩刑期間,薛男得依和解條件賠償,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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