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劉姓男子十九日晚抱小兒使用社區機械車位時,發生墜落意外,劉與小兒跌落坑,小孩送醫不治。(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劉姓男子育有兩子,十九日晚間於北平路三段社區地下室機械車位停車,抱著一歲兒子取物時,機械車位因不明原因,突然掉落車位坑洞內,導致幼兒在過程中被車子、車位夾中,男童因顱內出血致死,全案已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二十日驗屍,後續將聯絡維護保養機械車位的業者、維修人員,釐清機械車位是否有維護不當,導致車位掉落引發意外的情事,將依過失致死罪方向偵辦。
台中市都發局到場勘驗,發現該社區的機械停車設備,沒有使用許可證,已當場勒令停止使用。都發局表示,機械車位若未定期辦理保養、換證作業,可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機械停車場被市府勒令停止使用。(記者孫義方攝)
第五警分局在十九日晚間六時許獲報,北屯區北平路三段一處集合式住宅大樓地下室機械車位,發生一起男童受傷案件,警方到場調查,案發時劉姓男子(三十七歲)在案發時照顧三歲、一歲兒子,正在使用社區機械車位。
當時劉男已停好車抱著一歲兒子,站在機械車位旁拿取物品時,疑因機械車位被為其他不知情車主啟動,劉與小兒子跌落坑洞後,一歲童遭夾中頭部,經救護人員搶救送醫,小兒仍宣告不治。二十日檢察官相驗,檢方依過失致死罪方向偵辦此案,先將劉男列為關係人,製作筆錄後請回。
劉男妻子透露,監視器有拍攝案發時有住戶搭乘車庫電梯,是否有誤觸導致意外,另外也認為機械車位維護廠商涉有疏失,提告過失致死,希望檢警查明。第五警分局呼籲,民眾使用機械停車設備時務必注意周遭狀況,並避免孩童單獨進入車位範圍,以確保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