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快炒店刁民養刁狗 狗咬人店主代狗嗆苦主

太平快炒店刁民養刁狗,狗咬人店主代狗嗆苦主。(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二十歲的張姓市民五月間騎機車行經太平區一家快炒店前時,遭店家的黑狗咬傷,當時狗兒沒繫繩,店老闆鄭姓飼主說會賠償,張因此保留追訴權。但鄭姓飼主調解時不到場,而張日前再次經過時,狗兒又衝出,險和機車撞上,張一氣之下,把五月時拍的影片貼上網,警方網路巡邏發現主動了解,張男表示將提出傷害告訴並求償。

張男所拍的影片中,張質問店家為何不把狗兒綁好?但鄭姓飼主卻反嗆說「你就明知牠會咬你,為什麼不走別條路」,張說他要走哪條路是他的自由,未料鄭又回以「牠要咬你,也是牠的自由啊!」。等張說要報警,鄭又說「你報啊,我有錢,我賠你啊!」,還說「你為什麼要挑釁牠,牠是狗不是人」等語。

張男左大腿被咬出兩道明顯傷口。(記者孫義方攝)

據調查,鄭男(四十歲)原先承諾會負擔相關醫療賠償,張男雖左大腿被咬出兩道明顯傷口,但仍暫時保留告訴,但後來到公所調解,過程中鄭男未到場。張男日前再次騎車行經店家時,因當時狗兒仍未繫繩衝出,險遭機車撞上,因此不滿下,把上次和鄭姓飼主的對話貼上網,要社會公評。

據悉,全案是警方因網路巡邏發現張男PO文,主動聯繫張男了解事情發生經過,張表示,將向鄭男提出傷害告訴。太平分局新平派出所長陳信宇二十三日說,張男大腿受傷原暫保留告訴,不過,事後調解過程飼主鄭男未到場,犬隻也疑似繫繩問題,張男後續又差點撞到再度衍生不滿,前幾天向飼主鄭男提出傷害告訴。

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副處長姜淑芳說,太平疑犬隻攻擊人事件,相關攻擊性犬隻應有適當防護措施,違規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裁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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