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頭第三方支付洗五十二億元 嫌犯二億現金及土地豪車全查扣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查扣保時捷、BMW等四輛名車。(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潘曉琪指揮調查局與警方,偵辦男子蔡仁豪為首的詐欺與洗錢集團,發現此集團先透過空殼人頭公司,申請並透過第三方支付的收款與撥款,把黑錢贓款轉入六十多間人頭公司,製造假交易掩飾洗錢金流,洗錢金額合計五十二億九千八百三十四萬餘元,檢警調查扣現金兩億餘元,豪車四輛與土地四筆,二十九日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名起訴十五人。

台中地檢署指出,本案源於民國一一三年底至今年初,中檢陸續收到全台各地警調,移來的蔡仁豪等人涉嫌詐欺、洗錢等案,經檢察官潘曉琪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彰化縣調查站、台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等單位,今年四月二十二日發動第一波搜索,扣得現金二億二千七百五十萬餘元與保時捷等名車四輛,以及土地四筆,另有六十七名詐欺被害人受騙的款項二百四十二萬餘元,檢方聲請羈押主嫌黃仁豪等六人獲准,今年七月二十四日發動第二波拘提約談八人。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搜索時,查扣現金二億二千七百五十萬餘元。(記者孫義方攝)

檢方調查,黃男等人利用人頭公司,藉由第三方支付收款與撥款,把線上賭博、詐欺的贓款,利用第三方支付,轉入六十多間人頭公司,用假交易掩飾金流,洗錢總額高達五十二億九千八百三十四萬餘元。

台中地檢分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的「操縱指揮犯罪組織」、《刑法》加重詐欺取財罪與營利聚眾賭博罪、《洗錢防制法》,以及《銀行法》的「以詐術使銀行交付財物達1億元以上罪」起訴蔡仁豪等十五人,聲請沒收犯罪所得五十二億餘元。

用人頭第三方支付洗五十二億元,嫌犯二億現金及土地豪車全查扣。(記者孫義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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