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廖姓男子撞倒機車扶起來裝沒事?幸有「上帝視角」全都錄,還蔡姓女子公道。(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妙齡女子下班牽車時,發現愛車慘遭擦撞,傷痕累累,她立即報案討公道,幸好警方靠著一支宛如「上帝視角」的監視器,迅速鎖定肇事車輛,同時通知肇事BMW駕駛到案,不僅依法舉發,也協助受害人求償,讓案件迅速落幕。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張教範於日前傍晚五時許接獲報案,前往東區自由路段處理一起交通事故,報案人為二十五歲的蔡姓女子,她向警方表示,當天早上將機車停放在公司附近的路邊停車格,下班準備牽車時,卻驚見機車遭人挪動,仔細查看發現車身有多處擦痕,平時悉心照料愛車的蔡女,當下既心疼又氣憤,立即報警求助。
員警製作完成事故資料後,隨即在現場周邊尋找監視器,抬頭一看赫然發現路旁大樓正上方設有一支宛如「上帝視角」的監視器,拍攝角度正好涵蓋案發位置,在屋主協助下,警方仔細調閱影像,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最終鎖定一輛黑色BMW自小客車為肇事車輛。
畫面顯示,該輛BMW在停靠路邊時不慎撞倒蔡女的機車,駕駛隨即下車將機車扶起,停妥車輛後卻僅檢查自己愛車的受損狀況,隨即轉身離去,約一小時後,他才返回駕車離開,全程並未報案。
警方翌日通知五十二歲的廖姓男子到案說明,廖男辯稱當時是到附近用餐,一直等待機車車主現身,但因遲遲未見人影,又認為機車應無大礙,才沒報警。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舉發廖男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的違規行為,並協助蔡女後續求償,對於警方迅速鎖定肇事者並積極處理,蔡女也深表感謝。
警方提醒,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呼籲民眾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務必立即報警並留在現場處理,切勿心存僥倖擅自離開現場,以免承擔更嚴重的法律責任,影響自身權益與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