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落跑怪音樂太強 警回放畫面真相莫辯

白色轎車連撞路旁機車後落跑。(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音樂太強」成肇逃理由?台中市羅姓男子日前清晨開車連撞三輛機車後竟然落跑,他原以為天還沒亮不會被發現,但卻被警方調閱監視器迅速鎖定,不到五小時,警方就找到這位「甩鍋駕駛」,當場戳破他「車內音樂聲太大,沒注意到」的藉口,最後依規定舉發肇逃行為,他還要面臨吊扣駕照處分。

據調查,該事件發生在東區精武東路,三十二歲林姓男子日前上午九時許準備出門,卻發現機車滿身傷痕,旁邊另外兩輛機車也遭殃,其中一輛更倒在地上,而肇事者不僅沒留聯絡方式,還揚長而去,他只能報警求助。

三輛機車遭撞。(記者孫義方攝)

第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許朝翔獲報展開「影像追擊戰」,在熱心住戶提供的監視器畫面裡,清楚看到一輛白色轎車於當天清晨五點多行經該路段時,擦撞三輛機車後徑自開走,警方馬上根據車牌「以車追人」,不到五小時就鎖定肇事車輛,通知三十四歲羅姓駕駛到案說明。

警方勘驗羅男車輛,發現其車身留有明顯擦撞痕跡事證明確,他坦承當時確實行經該路段,卻稱因音樂聲過大,未注意與他車擦撞,對於疏忽基本「看路」義務避重就輕。警方後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對其肇事逃逸行為進行舉發,同時協助被害車主進行後續求償事宜,深獲車主感謝。

羅男車子上都是擦撞痕跡,百口莫辯。(記者孫義方攝)

警方提醒,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民眾如不慎發生交通事故,無論損害程度大小,均應立即報警並留在現場等待處理,切勿心存僥倖而擅自離開,以免因肇事逃逸行為承擔更嚴重法律責任,影響自身權益及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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