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3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

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3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
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3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
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3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
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3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

【記者黃文麒/台中報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協助農漁民子女繼續升學,設有助學金的機制。110學年度第2學期農漁民子女助學金於今(111)年3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請農漁民朋友把握時間,於3月31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漁)會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

農委會表示,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條件包括:一、申請人為農保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之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之漁民。二、學生之父母109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114萬元。三、學生就讀國內大專校院(或高中職),前一學期德行成績乙等或70分以上,且未領取政府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者。符合條件之農漁民可在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農委會依學生就讀公立或私立大專校院或高中職給予4,000至13,000元不等之就學補助。

農委會指出,政府為協助學生就學,各部會或地方主管機關針對特定族群提供多種助學措施,基於不重複分配有限的社會福利資源原則,倘符合其他部會免學費或助學措施,僅得擇一請領。例如教育部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一定條件免學費措施,若選擇教育部之免繳學費措施,則不得領取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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