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軍人精蟲衝腦騎機車接少女放學,奔汽旅QK開炮兩小時挨告賠錢。(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一名軍人去年初,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台中國中少女,軍人竟邀約少女到汽車旅館開炮操練,少女答應,軍人騎機車在少女學校附近接人後,直接到南屯區一間汽車旅館發生關係,由於少女晚歸,母親覺得有異經詢問得知氣炸提告,台中地院審理時,軍人與少女母親賠錢達成和解,法官判軍人一年徒刑、緩刑三年,可上訴。
判決書說,一名現役軍人在去年二月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讀國中的少女,軍人明知少女未成年,仍邀約少女歡愛,同年三月間,軍人等少女放學後,騎機車前往少女就讀學校附近接人,再將少女接往汽車旅館開房「休息」小時,再將少女送回家。
由於少女回家時間與平常不同母親察覺有異,經不斷追問少女才知女兒被載去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當場氣炸,除報案外,還帶少女到醫院驗傷,警詢中、偵訊時軍人都坦認犯行,檢察官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軍人與少女母親以一定金額達成和解,少女母親與少女原諒軍人,同意給予緩刑,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一年、緩刑三年,緩刑期間依調解內容支付賠償金,另接受法治教育兩場,緩刑期間不得對少女實施不法侵害,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