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利用「死轉手」的方式交付人頭卡、帳戶,檢警從去年七月迄今陸續逮人到案。(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以張姓男子為首的詐欺水房集團,與境外詐欺集團合作,指揮手下派「取簿手」從電子式置物櫃收取人頭帳戶存摺及提款卡包裹,將包裹藏放於草叢、交通錐,或是寄送貨運站等「死轉手」(即人不碰面交換物資)方式交給取款車手,警方查出至少有二十六人被騙,財損一百十一萬元,檢警去年至今年七月收網帶回張等十二人,張等二人因已涉詐欺案遭判刑確定,發監執行,全案近日依詐欺等罪嫌起訴。
刑事局第六大隊(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五隊去年六月接獲情資,經分析金流、跟監蒐證溯源,發現以張姓男子(二十八歲)首的詐欺水房集團與境外假投資詐欺機房勾結,張透過工作手機通訊軟體,指揮侯姓幹部(二十九歲),派遣旗下取簿手,在指定電子式置物櫃,收取人頭戶存摺、提款卡包裹。
取簿手再將包裹藏放於草叢、交通錐或是寄送貨運站等「死轉手」方式,交付取款車手前往提領詐騙贓款,續由張難以虛擬貨幣交易方式回水至境外詐欺機房,清查被害人二十六人,遭詐騙金額達一百十一萬餘元。

水房詐欺分工流程圖。(記者孫義方攝)
刑事局中打五隊與台中市刑大、台南市刑大、台北市信義警分局等單位,合組專案小組,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後,去年七月至今年七月間,陸續緝獲張姓主嫌、侯姓幹部與旗下取簿手及車手等十二人到案。其中,張姓主嫌、侯姓幹部、案內二名成員均因他案通緝,查扣工作手機十一支、筆電一台及虛擬貨幣買賣契約書等證物,全案依刑法詐欺、洗錢及組織犯罪等罪,移送檢方偵辦,張因涉詐欺案,直接發監,近日偵結起訴。
刑事局呼籲,無正當理由以期約、交付對價或以強暴、脅迫及詐術等不正方法收集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虛擬資產服務或第三方支付服務之帳號,依洗錢防制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亦不得期約或收受對價而將自身帳戶、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違反者可處三年以下之有期徒刑。有相關疑問,請立即撥打一六五反詐騙專線或一一0報案專線進行查證,以免被充當人頭而涉及詐欺、洗錢案件之刑責,還需賠償被害人鉅額財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