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專第一名畢業記功五次 偵查佐恐嚇槍擊盧秀燕起訴

黃女網路留言恐嚇槍擊盧秀燕,七日起訴。(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偵查隊二十五歲黃姓女偵查佐,去年十二月在北捷發生隨機殺人事件後,竟在警職群組與「脆」社群平台多次發表恐嚇言論,包含揚言對長官「開槍爆頭」,甚至放話「在盧秀燕腦門開三槍」,社會譁然。台中地檢署七日偵結,認定其行為足以使一般人心生恐懼,且辨識違法能力正常,依恐嚇公眾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中市市警局則表示,涉案黃員遭羈押時已先核予停職處分,是否記兩大過免職,後續由警局人事室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核定。

據調查,黃偵查佐是警專第一名畢業,從警資歷超過三年,期間記功五次、嘉獎累計二百零三次,學經歷與專業背景優異,卻在重大社會暴力事件後,於網路發表涉及槍擊、掃射等具體暴力語句。檢方指出,正值社會高度恐慌、公共安全信賴亟待修復之際,其言行對公權力形象與社會安全危害尤鉅。

檢方查出,黃女自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晚間至二十一日下午,先在警職同學LINE群組留言「猜猜闕○○會被誰開槍爆頭」、「好想知道誰可以一槍把○○打死」,隨後又在Threads貼文下方留言「撿槍掃射」、「只有我可以當號召者」等語,內容明確指向暴力行為。十二月二十二日,黃女再度發文稱「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三槍讓全世界來修理他」,並附上市府活動立牌照片,畫面中市長臉部遭破壞,檢方認定其表意明確,足以使公眾產生恐懼。

偵訊時,黃女否認恐嚇犯行,辯稱是為警惕他人、讓看到的人害怕,並強調自己發文時情緒平靜,射擊成績多次滿分,具備用槍與辦案經驗。檢方與同學證詞均指出,她具正常辨識能力,且未遭職場霸凌,仍在重大事件後發表煽惑暴力言論,難以卸責。另一名張姓男子亦因發表大規模隨機殺人言論,一併遭依恐嚇公眾罪起訴。

黃員當時遭羈押確定時,所屬分局曾發出聲明表示,立即研議對該女警從嚴議處,即刻起核予停職處分,同時擬議一次記二大過免職,斷然汰除,端正警紀,市警局七日則指出,涉案黃員遭羈押已先核予停職處分,是否記兩大過免職,後續由市警局人事室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核定,涉案的偵查佐可依法提起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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